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做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的重要讲话。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2013级、2014级本科生联合党支部于11月7日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407召开了主题支部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上,大家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的重要讲话展开了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支部专题会议的形式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能够更加充分调动支部全体党员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学习的效果也更加明显。在学习过程中,大家都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光明前景,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在我国法治史上必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大家都表示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契机,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法学素养,增强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会议还决定支部的党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进一步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好、学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