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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动态

美高美集团4688am“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系列讲座成功举办

【来源:美高美集团4688am | 发布日期:2019-03-20 】【选择字号:

美高美集团4688am110周年校庆活动暨美高美集团4688am“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系列讲座活动于2019年3月20日在美高美集团4688am城关校区逸夫科学馆举行。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梁柏林律师和菲律宾奥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CARLOS ALFONSO TINIO OCAMPO律师受美高美集团4688am“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邀请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分别进行了题为“在马来西亚设立公司”和“菲律宾:引导中国企业成功投资”的专题讲座。两位律师均属于我院柴裕红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一带一路”科教文卫引智计划《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运用》(DL20180080)的项目组专家成员。两场讲座均由美高美集团4688am民商法学研究所老师宋鹏博士主持,甘肃省公航旅集团国际事业部嘉宾和我校部分师生参与讲座。

第一场讲座中,梁柏林律师主要就外国投资者成立公司前主要考虑因素、投资于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商业实体类型的选择以及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常见问题等几个方面展开介绍中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投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讲座的后半部分梁柏林律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的必要准备、时间流程、困境以及营业执照清单,为有意在马来西亚设立公司的中国投资者提供了正确的规划和合理的建议。

第二场讲座中,CARLOS ALFONSO TINIO OCAMPO律师从“菲律宾小知识”入手,介绍了菲律宾经济概观、商业及投资者的法律环境以及相关改革。整场讲座围绕“The right place, the right time and doing the right things”展开,对中国“走出去”的企业来说,菲律宾基于其独特属性成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此外,CARLOS律师以前瞻性的视角讨论了有关菲律宾营商环境的重大法律改革和发展,菲律宾政府正不断加大外商投资支持力度。最后,CARLOS律师进一步展望了中国与菲律宾的广泛合作前景。

两场讲座后,宋鹏博士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并从公司法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目前中国的法律环境。接着,美高美集团4688am的师生和到访的专家进行了积极的互动,就有关法律和“一带一路”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专家们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本次系列讲座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法律实务与操作展开,拓展了同学们的思维,启发同学们学以致用,促进了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活动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嘉宾简介:

梁柏林现任亚太法律协会“一带一路”委员会联合主席(Co Chairman of the Belt and Road Committee of the Law Associat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创办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具有新加坡、马来西亚、英格兰和威尔斯的律师执业证书,精通英语、华语及马来语,是一名资深涉外国际律师。梁柏林自 1994 年首次到访中国以后便与中国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及链接。他曾经到访中国,东盟,蒙古,日本及南韩大学担任客座讲师教授课程。此外,他也致力于持续督导一个开放给中国,日本,欧洲及美国法律系学生的实习项目。至今,将近 120 名法律系学生接受过该项目的训练。他也被中国法学会及西南政法大学邀请在2010 年 11 月 11 日成为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咨询委员及在2012 年 3月 26 日成为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会员。他亦在过去 20 年间走遍中国各个地方,且乐于融入中国社会,食物及文化多个层面。

CARLOS ALFONSO TINIO OCAMPO,从1997年起作为Ocampo&Manalo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要负责公司法和商业诉讼业务。除此之外,在民事、劳工、基础设施发展、外国援助等特殊项目以及运输法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作为众多行业如银行和金融、能源发电、IT和电信、基础设施开发、运输、酒店、度假村管理和汽车行业的代理律师。监督尽职调查审核的实施,并为并购提供建议。自2014年以来,CARLOS ALFONSO TINIO OCAMPO被《全球法律专家》和《亚洲法律》公认为航运、海事和航空以及企业并购领域的领先律师之一,并被《亚洲商法杂志》评为菲律宾百强律师之一。CARLOS ALFONSO TINIO OCAMPO身兼多家公司和机构的独立董事、董事、高级顾问。1996年12月至1997年10月担任菲律宾航空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1995年9月至1996年12月担任菲律宾航空公司副总裁;1994年至1995年担任Tanjuatco,Sta.Maria,Tanjuatco律师事务所律师;在1994年至1995年期间担任Tan&Venturanza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德拉萨大学圣贝尼德学院的讲师,讲授公司法、债法及合同法;1987年至1991年担任法律研究众议院贸易和工业委员会的第四立法人;同时也是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菲律宾分校校友会成员、菲律宾律师协会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