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磊教授为天津师范大学继之英才教授、美高美集团4688am院长,天津师范大学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主任,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的负责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秘书长、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同时兼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天津法院审判实务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特约专家、天津市发改委价格咨询专家、天津仲裁委员会公司证券法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天津师范大学教授联谊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郝磊教授长期潜心于民商法学的研究,科研成果突出,先后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独著《合同解除权制度研究》、《股东诉讼实施的法律问题》专著2部,担任《保险法学》、《破产法学》两部教材的副主编,并担任学术刊物《天津滨海法学》主编、《民商法评论》副主编,在公司资本制度、股东诉讼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商法制度、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先后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及多项委局级项目,并参与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3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研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项成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奖”,2013年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参与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法》条文建议草案”项目成果,在2014年“两会”期间由31名天津代表团代表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用法》的议案。因业绩突出,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被天津师范大学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共产党员标兵”称号;2017年入选天津市高校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2019年获评“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