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我院陈国文副教授应邀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美高美集团4688am作了一场题为“社会结构与税法秩序——税收法定主义的社会起源及思考”的讲座,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美高美集团4688am侯利阳教授主持,财税法研究中心李俊明老师、王桦宇老师以及多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首先,侯利阳教授对陈国文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陈国文的基本情况。讲座中,陈国文系统梳理税收法定主义的法治逻辑,从英国《大宪章》到《权利法案》,深刻剖析税收法定主义产生的历史脉络,并从共同体、结合体、集体行动这三种社会结构形式来探讨“谁是表达同意的主体”。
陈国文认为税收法定主义与表达忠告、表示同意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其本质是税收同意权,而税收同意权由各类集体行动群体发起,进而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陈国文进一步以中英封建时期个人与共同体、皇帝与国王的诏书以及汉代刺史和英国早期巡回法官三个切面,分析中英社会结构异同对税收法定主义发展的影响。
在互动交流环节,陈国文就社会结构的中西比较、当前税制改革与税收法定的路径,以及相关热点问题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讲座结束后,陈国文副教授在相关老师的陪同下参观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美高美集团4688am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