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0日(周日),由《比较法研究》编辑部、《政治与法律》编辑部、《法学家》编辑部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资源立法研究基地(上海社会科学院)与上海政美高美集团4688am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协办的“法典化的效用与挑战:跨学科的对话”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举办。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海南大学、西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者以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和律师共六十余人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法典化的效用与挑战进行了深入探讨。
(合影一)
(合影二)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美高美集团4688am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主持。石佳友教授代表主办方向嘉宾们莅临参会表达了热情的欢迎,并对他们所给予的宝贵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党委书记方蔚玮代表主办方致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比较法研究》杂志副主编丁洁琳,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伦善分别致辞。
随后,与会专家分别就 “法典化的方法论” “民法典的编纂” “商法的法典化” “环境法的法典化” “全球化时代的法典化”五个专题进行讨论。
我院张莉老师以“法典化的效用与环境法的进路--从法律渊源的角度”为题进行发言。张莉老师发言围绕研究法律渊源的意义、法典编纂的方法、基本原则的留白、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环境法法典化的困难和乐观之处等问题进行了展开阐述。她认为,围绕法律渊源和法学方法论探讨环境法律领域的法典化效用,有助于环境法律实现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追求。
(张莉老师)